2026 / 1/ 26
周神助分享
公義的靈和焚燒的靈… …,在生命冊上記名的,必稱為聖!
賽四:3、4
有關以賽亞書中的聖靈,我們比較記得並熟悉第十一章2節:「耶和華的靈必住在他身上,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聰明的靈、謀略和能力的靈、知識和敬畏耶和華的靈。」
但是第四章先提到的「公義和焚燒的靈」是非常重要、不可忽略的!不管男女、老幼在我們墮落的人性中,我們要稱為聖(聖徒),我們不但需要經過水的洗濯盆,我們也需要火的燔祭壇。(身體獻上當作 活祭)
當我們要認識、領受、經歷第十一章聖靈的「七靈」,我們不能 跳過第四章「公義的靈和焚燒的靈」!
如此我們才能夠進入「在全榮耀之上必有遮蔽,必有亭子。白日可以得蔭避暑,也可以作為藏身之處,躲避狂風暴雨!」賽四: 5、6
親愛的屬靈家人!讓我們在屬靈生命的旅程,面對各樣試探、狂風暴雨!我們不能沒有經過罪的洗濯、洗淨,更不能不經過燔祭壇焚燒的靈火的煉淨。
如此我們的生命、生活、事奉,才能在聖潔榮耀中「得蔭避暑、得藏身之處、進而躲避狂風暴雨!」
趁著還有今日!讓我們彼此勸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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